■ 本报记者 郑源源
【农村金融时报】
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5月中旬,财政部等三部门下发通知在广西开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随后,三部门再次下发通知,在内蒙古和黑龙江试点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
得益于前期开展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经验积累,此次蔗农、豆农能获得更高程度的保险保障,将显著提升他们种植甘蔗、大豆的积极性,增强其风险抵御能力,助力保障国家食糖、油料供应安全。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进程中,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快速发展,农户风险保障需求日益增长。而传统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以直接物化成本为主,无法覆盖农业生产成本;商业性农业保险则保费较高且覆盖率有限,大部分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购买意愿不强。
为此,自2018年起,我国在内蒙古、辽宁、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个粮食主产省份的24个产粮大县,开展了为期3年的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去年,试点范围扩大至13个粮食主产省份的500个产粮大县。今年,将实现13个粮食主产省份产粮大县全覆盖。
与传统农业保险不同,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险金额包括直接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险金额体现农产品的价格和产量,覆盖农业种植收入。两者保障水平最高均可达到相应品种种植收入的80%,大大超过了直接物化成本保险的保障水平,有力地稳定了投保农户的种植收入预期。
与此同时,在保险责任方面,完全成本保险除了涵盖当地主要的自然灾害之外,重大病虫害和意外事故等造成的损失也被纳入保障范围;种植收入保险则涵盖农产品价格、产量双因素波动导致的收入损失。更加广泛的保险责任范围,也将进一步解决种植农户的后顾之忧。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此前试点的三大主粮作物,还是近期开展的糖料蔗、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都能获得中央财政不同比例的保费补贴,补贴比例最高可达45%,同时要求省级财政补贴不低于25%,市县财政和投保农户因地制宜,由省级财政自主决策。由于农业大市往往是财政弱市,这也在很大程度降低了市县财政和农户的保费支出负担。
此次,保险为粮糖油供应安全继续加码,成效值得期待。我们亦相信,未来,农业保险将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步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