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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2年04月25日 > 总第533期 > A4 > 新闻内容
全国深化农信社改革“第一单”落地
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挂牌成立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记者 王爱静

【农村金融时报】

备受关注的全国深化农信社改革“第一单”正式落地。

在4月18日召开的深化农信社改革暨数字普惠助力共同富裕推进会上,浙江省委书记袁家军与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浩共同为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揭牌。

会上,浙江银保监局局长包祖明向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董事长王小龙颁发《金融许可证》,王小龙作表态发言。

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挂牌成立,是浙江省深化农信改革迈出的极为重要的一步,是对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助力共同富裕的先行探路,必将在中国金融改革发展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印记。

18年前,浙江省农信联社组建成立,在服务三农、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防范风险、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服务等方面,为浙江农信改革发展定向把舵。

18年来,浙江省农信联社坚持“姓农、姓小、姓土”核心定位,走出“小而美、小而优、小而强”的差异化发展道路,并健全省县两级“小法人、大平台”管理服务体系,完善“党的领导、员工为本、法人治理”有机统一治理体系,走出可持续发展道路。

从底子薄、基础弱的“草根金融”发展到规模大、覆盖广、服务优、体系全的“标杆银行”,如今的浙江农信被当地人誉为“做业务最实、与民企最亲、离百姓最近”的银行。

去年末,全省法人农信机构总资产占全省银行业17.51%,存、贷款余额分别占比18.36%、14.69%。越往相对欠发达地区,农信社在当地市场份额越高,在泰顺、开化、磐安等山区县域甚至超40%。

2020年,银保监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要求,启动全国农村信用社第二轮改革。

2021年10月16日,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10月25日获银保监会批复。

今年2月16日,银保监会批复同意筹建浙江农商联合银行。4月11日,浙江银保监局批复同意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开业。

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在浙江省农信联社基础上组建,由浙江省内全部法人农信机构(简称成员行)入股组成,注册资本50.25亿元,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成员行的行业管理银行和联合服务银行。

本次改革保持两级法人地位不变、县域法人机构稳定,是成本较低、阻力较小的一种改革模式,也是落实银保监会提出“一省一策”改革要求的积极探索。

改革之后,在浙江省委领导下,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党委加强全系统成员行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经浙江省政府授权,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履行对成员行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根据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许可,开展相关业务,以服务成员行为主,实施错位经营发展。

本次改革的重点是强化服务功能。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将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数字化改革总体部署,进一步完善“小法人、大平台”架构,强化总部服务功能,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原则,为成员行提供服务支撑,提升全系统整体金融服务和核心竞争能力,特别要拓展新的服务功能,如申请设立理财子公司,解决成员行金融服务瓶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助力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

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将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总体要求,围绕“管理的最高境界就是努力实现不管”目标,进一步释放成员行机制活力;充分发挥全系统整体合力,解决成员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进一步优化行业管理机制,管好方向和风险。

立足新发展阶段,浙江农商银行系统全面开启改革赋能共同富裕新征程。

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将带领全系统把改革推向深入,进一步赋能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深化以人为核心的全方位普惠金融和全国一流社区银行体系建设,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努力为每个家庭和有需求的小微企业提供足额、便捷、便宜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拓展数字普惠金融广度和深度,通过线下线上渠道互补融合,有效提升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增强省级服务功能,发挥省级大平台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优势,提升助力共同富裕的综合服务能力;抓牢风险背后“人”的因素,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加快推进治理体制机制现代化,进一步厘清省县两级法人职责边界,加强县域法人机构能力建设,逐步建成“统分结合、管理科学、服务高效、稳健安全”的全国一流社区银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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