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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2年02月21日 > 总第524期 > A6 > 新闻内容
农业银行泸州分行 首笔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落地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记者 余连斌 通讯员 何国庆 刘豪

【农村金融时报】

近日,农业银行四川泸州分行成功为泸州市纳溪区护国镇梅岭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投放流动资金贷款100万元,以“金融之手”推动该村大力发展茶叶种植产业。据悉,这是农业银行泸州分行投放的首笔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

近年来,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被明确赋予“特别法人地位”,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获得金融支持。随着振兴乡村的深入推进,农业银行泸州分行作为服务“三农”主力银行,积极融入地方发展大局,将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作为全行工作重点。

纳溪区梅岭村以茶产业为主导产业,是“中国名茶之乡”“中国特早茶之乡”核心区域、“纳溪特早茶”核心种植区,种植特早茶超过5万亩,并建有百亩茶叶基地以及相应配套的茶叶交易市场和游客中心。该分行前期多次深入村社开展调研,紧跟政策导向,深入分析研判,将切合村社实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作为助力村社发展的首选产品。

该笔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的投放,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探索出了一条助力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金融助农之路,开启金融产品服务“三农”新模式。下一步,农业银行泸州分行将持续践行服务“三农”主力军的责任担当,助力乡村振兴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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