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农村金融时报社 PDF版
扫描二维码使用手机阅读本篇文章
发刊日期:2021年11月29日 > 总第514期 > B6 > 新闻内容
银保监会 丰富老年人保险供给 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记者 郑源源

【农村金融时报】

“截至目前,全国有1.07亿60岁及以上老年人持有商业保险保单,老年人商业保险渗透率(购买商业保险的人数/人口总数)为41%。老年人保单件数2.26亿件,占保险业全部保单件数的11%。”近日,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在答记者问中公布了这样一组数据,介绍银保监会在丰富老年人保险产品供给方面取得的成效。

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我国老年人保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4万亿元,承保人次、保费收入呈现逐年上升态势,投保积极性明显提高。

据介绍,近年来,银保监会认真落实各项决策部署,高度重视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和社会服务需求,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发展各类老年人保险产品,丰富老年人可选择的商业保险品种,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具体而言,一是出台长期医疗险相关政策,通过引入费率调整机制,规避因医疗费用上涨带来的保险产品定价风险,从制度上解决老年人和患病人群难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问题,截至今年10月份,已上线25款投保年龄超过70岁的费率可调长期医疗险产品。二是丰富老年人保险供给,引导保险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放开相关产品投保年龄和续保年龄上限,目前可供老年人选择的产品超过1000个,基本涵盖了老年人最为关注的疾病险、医疗险、意外险、养老险等产品。三是编制老年人常见重疾病种发生率表,对各病种发生率表扩展至高年龄段,并首次编制两种老年人常见病种(严重阿尔茨海默症和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发生率表,为老年人保险产品的开发和创新提供定价基础。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10月份,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指出,鼓励支持保险机构进一步提高投保年龄上限,加快满足7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保险保障需求;适当放宽投保条件,对有既往症和慢性病的老年人群给予合理保障;科学厘定产品价格,简化投保、理赔流程,积极开发适应老年人群需要和支付能力的医疗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加强老年常见病的研究,加快开发老年人特定疾病保险。

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督促保险机构积极对接老年人保险需求,开发相关产品,提高老年人保障水平。

一是提高养老保障水平。积极引导和规范专属养老险试点,支持保险公司发展提供终身领取功能的养老年金保险,满足长期养老资金管理需求;优化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支持政策,为失独、单身高龄等老年群体盘活养老资源。

二是优化老年人保险服务。引导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放宽对老年人群的投保年龄限制、允许老年人在既往症不赔的前提下带病投保、提供保证续保。充分运用现代服务手段和互联网技术,简化理赔流程。

三是丰富老年人健康险供给。引导开发以心血管疾病、阿尔茨海默症、帕金森氏病等老年人高发的特定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产品,加强保险产品与健康管理、慢病管理等健康服务融合。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11-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农村金融时报社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京ICP备120066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