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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1年11月15日 > 总第512期 > A7 > 新闻内容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离不开“金融力量”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记者 郝飞

【农村金融时报】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要因地制宜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增强农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持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今年以来,我国局部地区遭受极端灾害天气,由此带来的洪涝灾害给粮食、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的生产造成不利影响,农业的稳固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农发行松桃县支行信贷支持的松桃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奔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需要农业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足够且稳定的支撑。想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稳定农业生产、全面发挥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作用、全力促进乡村振兴。在此过程中,更离不开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的支持与扶助。

稳定农业生产

国常会指出,要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粮食产量在1.3万亿斤以上,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提升储备和市场调控能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金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当前要保障粮食安全,助力农民增收,统筹全国耕地管理和粮食总供求管理,出路是“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这既是对农业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的要求,也是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要求。

金天认为,稳定农业生产要依靠科技的力量,这需要各级政府在技术手段支持下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决策。

为稳定农业生产,各级政府将“藏粮于技”通过科技方式落到实处。比如,黑龙江省围绕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出台相关实施意见,明确“21条”政策支持措施。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民教育培训、优质良种工程等领域完善系列配套政策,推动农技人员为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有偿增值服务,探索“农技推广+金融信贷”模式,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加大创新研发力度。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把种业创新作为重点任务,今年审定推广玉米、大豆、水稻等主要农作物品种334个,布局建设国家级良种繁育基地16个;建设了10个作物专家育种示范基地,制定全省今年农作物优质高效品种种植区划布局,指导全省种植户科学选种用种,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目前,黑龙江省主要农作物良种基本实现全覆盖,良种对粮食增产贡献率达到45%。

南京审计大学金融风险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杨小玲认为,“藏粮于地”战略更需要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目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农业灌溉等具体举措都存在投资规模大、资金回收慢等问题。在这方面,农发行可以发挥政策性银行优势,为“藏粮于地”提供长期、低成本、高效率的资金支持。同时,政策性银行可以探索通过发行债券、吸引社会资金等方式,拓宽项目融资渠道。

今年以来,农发行累计发放农地贷款 1359.94亿元,同比多放454.44亿元。截至10月末,农发行农地贷款余额2757.56亿元,为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落实“藏粮于地”战略贡献力量。

据记者了解,全国各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几乎都有农发行的信贷资金支持。比如,贵州松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农发行共为该项目投放贷款4.65亿元,切实为“藏粮于地”战略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据悉,项目建设总规模约16.48万亩,预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0.4万亩,其中: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8261.36亩,通过对项目11345.69亩耕地提质改造及田坎削减预计新增水田504.98亩。

在综合施策之下,今年,我国夏粮、早稻、秋粮三季粮食单产均实现增加,其中良种的贡献率达到45%。目前市场紧缺的优质专用小麦面积提高1.5个百分点,优质早稻面积提高4个百分点,粮食品质持续优化。我国粮食产能稳步提升,全年粮食产量连续7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

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国常会指出,要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

金天认为,监管部门可以考虑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给予更大力度的专项额度引导和定向利率优惠,同时结合贷款主体和所属领域的实际情况,对银行机构相关产品在风险管理和考核上作出一定指导和安排。

为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近年来,各地监管部门联合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出台多项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将资金更多投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比如,近日,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联合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等印发湖南省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施意见,出台了18条举措,全力助推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工作。

措施中包括,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资源配置:建立健全“服务分级、主体分层、产品分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支持体系,探索形成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乡村振兴融资模式,引导信贷资源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十四五”期间保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总量较快增长。

实施意见提出具体要求,包括根据需求提供差异化特点,分层次、广覆盖的专属金融产品,明确专岗专人办理,拓宽抵质押物范围,鼓励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支持发行乡村振兴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挖掘培育更多企业挂牌融资,推动“保险+期货”业务发展,构建农业保险产品体系,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风险保障需求等。

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认为,当前,应切实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可得性和便利性,加强信贷、产业、财税、投资政策的协调配合,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和财税政策工具,建立健全以激励为导向的普惠金融政策体系,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监管部门应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区域金融服务能力,鼓励现有金融机构向欠发达地区延伸服务、拓展功能;放宽市场准入,引导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有序参与,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普惠金融体系。

在监管部门的推动下,近年来,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环境正在改变,两权抵押贷款、信用贷、政府背景担保公司的担保贷等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正成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信贷方式。

专项金融服务助推乡村振兴

国常会指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改善脱贫地区发展条件。

乡村要振兴,农民要富裕,归根到底要靠发展。金天认为,当前,应依托农业农村独特资源优势,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壮大富民兴村产业,让农民更多参与产业发展、分享增值收益。

实现这些目标,需要金融机构为乡村振兴量身订制金融服务方案。在制订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方案上,各家银行在不断探索中,相继推出各式各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以广发银行为例,记者了解到,近日,在广东潮州召开的高质量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服务乡村振兴推进会上,广发银行与广东省人社厅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广发银行将提供500亿元意向资金,并协同“银行、保险、投资”综合金融服务,全力推动相关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广发银行出台“粤菜名店贷”“技工服务贷”“家政服务贷”产品方案,为三项工程相关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单户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有效期不超过3年、额度可循环使用的特色融资支持。

除提供有关融资服务外,广发银行还将在结算服务方面,配套提供慧收款和慧缴费服务方案,该方案曾获得“The Asset最佳解决方案”等多项大奖;在信用卡服务方面,为三项工程主体定制专属卡版,配置专属权益;在保险服务方面,为企业和个人搭建综合保障体系,定制组合型保险产品服务方案。

目前,广发银行已推出保证额度供给、实施利率优惠、开通绿色审批通道、落实“不良容忍度”等相关政策;充分利用广发信用卡发卡近一亿张、零售客户5000万户的客群优势,在“发现精彩”、手机银行APP等渠道持续优化和运营“广发乡村振兴专区”,搭建消费帮扶平台,目前已上线帮扶点助农产品超过21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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