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郝飞 通讯员 宋燕华
【农村金融时报】
近日,随着农发行黑龙江省密山市支行向黑龙江省密山市朝阳热电有限公司发放的4000万元贷款到位,公司负责人终于松了口气,这笔贷款将用于采购、储备煤炭等原料,以满足居民生活、工业基本供热等需求。该企业今冬所需的供暖燃料已基本到位。
由于今年煤炭价格屡创新高,像密山市朝阳热电有限公司一样,无法顺利采购到原材料的供暖企业还有很多。
另一家东北供暖企业向记者表示,他所在城市政府相关部门已给全部供暖企业开了协调会,一方面帮助供暖企业与煤炭企业对接,签订中长期供煤合同,另一方面,承诺按照服务面积为供暖企业提供补贴,预期在供暖结束前到位。同时,还派专人进驻煤矿,逐一落实煤炭购销运输合同。鼓励当地煤矿在保证生产安全的前提下,能开尽开,开足马力,释放产能,不能因煤炭价格上涨而影响供暖。
在政府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支持下,目前大部分供暖企业没有因煤炭价格上涨而影响供暖燃料储备。
中长期用煤合同
将发挥重要作用
9月25日,多家国内主要煤企、东北地区重点发电供热企业已在京集中签约,东北三省率先实现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
所谓煤炭中长期合同,是指由供需双方签订的期限明确、量价齐全、经铁路运力衔接的煤炭购销合同,执行“基准价+浮动价”的价格机制。这一制度自2017年设立以来,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健全,得到供需双方认可。从发改委运行局监测数据看,近年来煤炭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率在稳步提升,生产运输消费环节衔接顺畅高效,对于推动上下游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煤炭市场供需平衡,发挥积极作用。
南京审计大学金融风险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杨小玲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能源供应短缺,要想用市场化方式来解决,最有效方式是增加供给,往市场上投放充足燃料。但冬天即将来临,短时间之内,供暖需求呈现加大趋势。需求严重大于供给,导致价格上升,这是市场规律。
杨小玲认为,供暖是保民生项目,急需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从长远看,政府部门在能源供给这块,应该下放权力,让供热企业有意识储备能源原材料,以应对增大的需求。
目前看,供热企业与能源企业签定中长期采购合同可有效降低因价格导致的能源供应风险,因此,政府部门可采用市场化方式促进双方对接。
杨小玲认为,煤企与供暖企业签定中长期用煤合同过程中,银行可积极参与,主要是融资支持,在特殊时期对于供热、能源企业不要随意抽贷、限贷、断贷,可以适当进行贷款展期,充分开发出多元化信贷产品,如依托企业信用给其贷款,助力供暖。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正在结合形势和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形成最大合力,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全国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快速梳理当前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及时地解决这些问题;督促各地切实组织好电力市场化交易,要求不得对市场价格在合理范围内的正常浮动进行不当干预。
目前,各级发改委正在督促有关方面,切实做到发电供热用煤和民生用气中长期合同全覆盖。这里很重要的是,压实地方和企业的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增强主动性和能动性;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切实保障好冬季取暖用能。
为了保障中长期煤炭供给,应急管理部、矿山安监局高度重视煤炭安全保供工作,截至10月13日,已审核976处煤矿,本着特殊时期特事特办、适当放开、严守底线的原则,逐矿审核安全条件。其中有153处煤矿符合安全保供条件,大约增加产能2.2亿吨/年,预计四季度可增加煤炭产量5500万吨,平均日增产达到60万吨,对缓解供需紧张、平抑煤炭价格具有积极作用。
在10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今冬明春能源保障供应有关情况,开了政策例行吹风会,强调要保障发电供热用煤。明确表示,在推进增产增供基础上,还会继续组织煤炭企业与煤电企业再签订一批中长期合同,实现发电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全覆盖后煤电企业很可能在今冬明春就不用去花高价采购市场煤了。
另外,郑州商品交易所自10月27日结算时起,对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作相关调整:动力煤期货2111、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由30%上调至40%。市场人士指出,此举意在打压投机行为,降低市场活跃度,尽量减少期货对于现货的影响。
随着增产保供、中长期合同等的落实,煤炭供需矛盾已经大为缓解,随着未来部分产能产量的进一步释放,供暖用能需求将得到充分保障。
国家发改委10月26日表示,按照价格法及制止牟取暴利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建立规范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引导煤炭价格长期稳定在合理区间;研究将煤炭纳入制止牟取暴利的商品范围,已组织开展煤炭行业成本效益调查,测算确定正常情况下煤炭市场平均价格、平均差价率、平均利润率及其合理幅度等。
全力满足周期性信贷需求
杨小玲认为,供暖企业具有业务季节性强、供暖费事后收取等特点,同时供暖企业普遍缺少抵押物,融资诉求不容易得到满足。
为此,银行可以依据其供热用量情况,在此基础上设计合适的信贷产品。实践中,对于信用条件较好的供暖企业和项目,银行可以开发供热收益权质押贷款、取暖费收费权质押贷款等。银行同时可以合理调整供暖企业的还款进度、还款期限等,以有效满足它们的周期性融资需求。
“我行为供暖企业发放的贷款周期普遍为6个月以内。由于供暖企业信贷资金有很强的周期性,近年来,根据供暖企业的诉求,我们也在不断优化信贷产品和服务,目前对于开户行在我行和有长期合作的客户,我们的贷款期限更为灵活,甚至可以按周灵活计息。”吉林省一家农商银行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相当多的银行都在尝试满足供暖企业的周期性融资需求。比如,近日,农发行葫芦岛兴城市支行申请的兴城热电有限公司城乡一体化流动资金贷款8000万元获省分行批复,并于10月20日顺利投放首笔贷款560万元,用于储备煤炭。
兴城热电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主要以供热发电为主,是兴城市最大的供热源,目前供热面积为400万平方米,占比60%,服务户数约25200户,服务人数约80000人,年均供暖收入为1亿元。
为保证供暖服务,企业一般应在10月份进行大量煤炭采购,但受今年煤炭持续高位影响,在煤炭采购方面存在资金缺口亟待解决。
了解这一情况后,农发行葫芦岛市分行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职能定位,在距供暖期不足一个月的紧急时刻,第一时间与企业进行对接,在全面了解企业资金需求后,制定出高效的融资服务方案。省市县三级行上下联动,加班加点、凝心聚力,从客户对接到贷款投放,仅仅用了半个月的时间。
该笔贷款的及时投放,有效解决了企业的资金缺口,保障了居民温暖过冬。
近期,我国自北向南,各个城市的供暖企业将陆续开启供热机组,一股股暖流将流入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