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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1年11月01日 > 总第510期 > B6 > 新闻内容
浙江海盐农村劳务专业合作社全员参保意外险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通讯员 胡剑雄

【农村金融时报】

近日,浙江省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中标公告,确定人保财险海盐支公司为2021年海盐县农村劳务专业合作社社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唯一承办机构,1.83万名社员集中一次性投保。这是海盐县首次实现农村劳务专业合作社全员参保意外险。

据了解,海盐县农村劳务专业合作社是在政府支持下创立的一种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主要吸收有劳动能力但难以寻找到合适就业岗位的农村闲置劳动力,对外提供劳务,承接绿化、农业生产、企业辅助性劳动、道路养护和社区物业管理等。近些年,海盐农村劳务专业合作社在政府的鼓励下发展迅速,2021年工商注册已达183家。

海盐县农村劳务专业合作社人数和服务项目多,在提供劳务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存在意外事故所导致的人身伤害风险。

为加强规范管理,促进全县农村劳务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去年,海盐县政府修订完善了《海盐县支持和促进农村劳务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保险引入农村劳务专业合作社保障体制,对农村“4050”劳动力(男50周岁、女40周岁及以上)及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农村劳务专业合作社的,鼓励其以自谋职业形式参加养老保险,并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同时,为提高农村劳务专业合作社社员保障水平,《意见》鼓励农村劳务专业合作社为社员购买有关商业保险。具体而言,农村劳务专业合作社为社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三年内由县财政给予每年每人150元的保费补贴。

“劳务人员参保意外险,解决了我最担心的劳务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问题,保险费由政府支出,没增加我的经济负担,这对我今后扩大劳务合作社规模有很大的帮助。”海盐新联农村劳务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周忠伟说。

据了解,今年,海盐农村劳务专业合作社意外险承保方案确定了两项保险责任,即劳务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伤残与医疗费用赔偿,保险金额为每人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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