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编辑部
【农村金融时报】
为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今年央行新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将在年内以优惠利率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
新增的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将采取“先贷后借”模式,保障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直达性。
人民银行再贷款“先贷后借”的模式并非首次使用。去年2月,考虑到疫情防控任务紧急,人民银行按周向各大银行发放专项再贷款。各银行先向重点企业发放符合要求的贷款,再向人民银行请领再贷款资金。人民银行相关领导将这种“先贷后借”模式称为:报销制。
支小再贷款采用“先贷后借”模式可以让资金快速下达到小微企业,减少他们等“贷”时间,对小微企业是利好。
同时,这种模式在资金规划、储备客户等方面对商业银行提出更高要求,倒逼银行将信贷资源精确匹配到小微客户,避免向人民银行请领再贷款资金时,被认定为贷款项目不符合要求,抑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全额报销”再贷款。
比如,去年多家地方银行按照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应急再贷款计划和要求,采用“先贷后借”模式为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发放应急贷款,但到了“报销”阶段,却因为客户不符合专项再贷款要求、单一客户额度过高等原因没有被全额“报销”再贷款。
目前,很多银行在发放支小再贷款时,通常会搭配常规贷款发放,比例由银行自行把握,多数情况下各占一半,从而达到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的目的。
此外,商业银行在短时间内,发放较高额度再贷款时,偶尔会出现优质小微客户储备不足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出现再贷款资金占总贷款比例过高的现象。这样,小微企业实际贷款利率会很低,但不利于再贷款普惠目标的实现。有时,还会让一些不了解再贷款政策的小微企业认为,银行的贷款利率就应该那么低,不利于银行长期维护客户。
“先贷后借”作为一种探索中的全新模式,在初期运行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值得总结并获取经验。未来,推动其常态化运行,需要商业银行提前做好资金规划并储备优质的小微企业客户,也需要监管部门更精确地研究、优化支小再贷款“先贷后借”每个环节的精准度,让低利率信贷资金更加精确投放到符合要求的小微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