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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1年09月13日 > 总第505期 > B7 > 新闻内容
农信机构规章制度建设应与时俱进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宋燕华

【农村金融时报】

制度是执行力的依据和前提,没有制度,就无所谓执行,更谈不上执行力。与此同时,制度的设定是否科学合理,对执行过程是否顺利和执行目标是否能够实现有着根本性的影响。

当前,部分农信机构的规章制度存在着“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的问题,从而使执行力乃至实现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受到影响。

因此,提高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增强制度的执行效果,必须作为农信机构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制度要求应

符合工作实际

制度作为一种必要的管理规则,只有符合客观实际,才会有利于科学管理,促进业务发展。反之,制度的执行者就会无所适从,其执行力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对制度的研究和适时调整是管理层必须重视的基础工作。

目前,部分农信机构“授用信分离”“岗位轮换”“部门职责”等规定得不到有效落实,究其原因,主要是制度设定后,执行制度的条件没有跟进,以及制度要求不对称所致。如按信贷管理要求,授信限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但因其中有的条款目的不清晰,而且脱离实际,造成执行者的两难或执行走样。

因此,管理者在制定制度前,必须深入基层,认真调研,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然后进行综合分析和论证,只有这样,订立的制度才会切合实际,从而增强执行力和有效性。

当前,有些制度中的内容或许带有探索性,而且实际情况随时会发生变化,因此,对制度的相关条文也需及时作相应的调整。如果实践证明现行制度的某些规定已与实际不相适应,就必须及时修正或者废止。但是,对于相互之间具有某种逻辑联系的制度,则应保持其相对的稳定性,不能无原则地随意更改,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制度施行后,对管理者来说,还必须建立一种评价机制,对制度的适应性、有效性进行及时评价,以使制度不断得到完善,取得更好的实际效果。

灵活运用管理方法

加强管理需要建制立章,这毋庸置疑。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所有问题都要用制度去解决。

有的工作用制度来规范,可能会事与愿违。如果事事都以制度的形式出现,必然会影响下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导致经营管理活动僵化而缺乏活力。

这就需要管理层对具体事务应具体分析对待。比如,对运营等操作要求稳定且纪律要求高的业务的管理,就必须以制度的形式进行规范;而在经营决策方面,则宜多以激励和目标导向进行管理。当然除制度外,其实还有诸如文件指令、职业道德规范、思想政治教育等管理方法,只要综合运用得当,就可与制度相得益彰,取得实效。

同时,管理层作为制度的主要制定者,另有一点也应值得注意,那就是当某个业务领域较为集中出现了违规问题时,就应该回过头来检查一下制度本身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了。

制度应注意数量与质量的统一

金融机构如果没有一整套制度办法进行约束规范,其结果是很难想象的。

制度体系的完备并不取决于制度的数量多少,而在于制度对经营管理工作覆盖的广度和规范的力度。也就是说,制度并非越多越好,而要注重质与量的统一。

这里所谓的质,指的就是科学性、合理性、实效性。目前,农信机构的制度条款已有很多,而且还有一些新规定还在酝酿或将出台,但其中有的制度并未收到实效。究其原因大致有二,一是制度内容与实际不切或者实施条件尚不具备,使执行者无法落实;二是因数量多,基层员工普遍感到既无时间也无精力全部掌握。

因此,管理层在制定制度时,不仅要讲究“实”,注重“精”,而且还应注意制度间相互关系的“无缝”衔接,避免漏洞出现,使其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达到质与量的统一,以收到尽可能好的实际效果。

作者单位:宁波镇海农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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