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农村金融时报社 PDF版
扫描二维码使用手机阅读本篇文章
发刊日期:2021年08月30日 > 总第503期 > A3 > 新闻内容
央行 受理北京金控集团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申请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见习记者 杨怡明

【农村金融时报】

日前,央行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受理了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控集团”)关于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

这是继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之后,又一家机构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获得央行受理。

此次申请人为北京金控集团,申请事项为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受理日期为2021年8月23日;发起人或主要股东及所持股份是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据悉,中信集团和光大集团分别在今年5月和6月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获得央行受理。其中,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由中国中信100%全资持股,而光大集团发起设立的金控公司则分别由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财政部持股63.16%和33.43%。

去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授权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开展市场准入管理并组织实施监管。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制定形成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金控办法》)。

《金控办法》指出,对于已具备设立情形且拟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应当在《金控办法》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向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同时,符合要求的公司都须向央行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获批后持牌经营,并在并表监管、资本金约束、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接受更严格的监管约束。如不申请牌照,相关公司则需要按照监管要求限期转让所持金融机构的股权或转移实际控制权。

北京金控集团官网显示,该集团于2018年10月19日正式注册成立。作为人民银行确定的全国5家金控公司模拟监管试点机构之一,北京金控集团承担着探索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大使命,以及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市属国有金融资源布局、做强做优做大首都金融业的重要职责。

北京金控集团方面表示,下一步,将积极配合落实监管要求,以此为契机,创新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金融投资控股平台,建设科技驱动、面向未来的智慧金融服务体系,助力提升首都金融业竞争力,为北京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11-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农村金融时报社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京ICP备120066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