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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1年08月30日 > 总第503期 > A2 > 新闻内容
专项债可“治标” 中小银行仍需寻方“治本”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编辑部

【农村金融时报】

地方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不断提速。

据财政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7月末,全国地方已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8833亿元,其中专项债券13546亿元。

地方中小银行是服务地方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主力军,但盈利能力相较于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稍显逊色,通过利润积累实现内源性资本补充较为困难,而IPO、优先股、永续债、可转债等外源融资方式又更适合于上市银行。

资本承压之下,近年来,专项债成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方式,尤其是非上市的地方中小银行,例如农信社、农商银行、城商行等。

专项债的发行为市场注入一针“强心剂”,除了体现地方监管层对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作出的探索外,更重要的是有助于推动中小银行聚焦小微民营企业服务,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与此同时,地方专项债发行的提速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小银行对资本补充渴望。但需要注意的是,专项债券的发行是有期限的,且还款来源是贷款主体的收益。如果获得注资的中小银行在专项债到期时出现还款压力,不但会伤害政府信用、增加政府负担,对中小银行的主体地位、日常经营也会带来威胁。

目前,中小银行专项债注资方式主要有两种:金融控股集团间接入股和由当地财政部门认购转股协议存款。

其中,金融控股集团间接入股向中小银行注资,会对集团经营运作水平提出高要求,而银行经营决策权是否会受到影响也是未知数。

用转股协议存款补充银行资本相当于增加了银行一般存款,本质上增加了银行负债。同时,这种注资方式还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存款准备金。此外,该笔存款在转为普通股之前,相较于其他资本补充工具,除了要付息,还要偿还本金,综合来看,融资成本并不低。加上目前地方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股权交易市场还不够成熟,转股在定价过程中、股权退出交易时均可能受到影响。

站在中小银行角度,坚持服务“三农”与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以小额、分散为主,利用区域优势走差异化发展道路是当务之急。同时,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中小银行不能只追求“大而全”,而是要深耕本土,瞄准垂直性客户需求,打造出“小而精”的业务场景闭环。

整体来讲,地方政府专项债短期确实可以作为中小银行“补血”的一种有益补充,来解决眼前的资本短缺问题。但一味获取外部“输血”只是治标之举,如何“治本”? 还需中小银行从根儿上提高自身经营水平和风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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