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农村金融时报社 PDF版
扫描二维码使用手机阅读本篇文章
发刊日期:2021年08月09日 > 总第500期 > A2 > 新闻内容
推动“减碳” 商业银行大有可为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编辑部

【农村金融时报】

日前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尽快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坚持全国一盘棋,纠正运动式“减碳”,先立后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我国属于制造业大国,工业生产总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比重较大,想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有很大难度,这需要相关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其中商业银行可以在制定差异化信贷政策、保障“减碳”信贷总量供应、实现自身“减碳”目标、用好货币政策工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笔者认为,商业银行可制定与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同步的“减碳”规划,在“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必将大有可为。

商业银行应加强对工业企业的运行特征、碳排放数据及发展趋势的研究分析,制定有针对性、差异化的行业信贷政策措施。顺应和准确把握产业结构发展和调整方向,将融资主要投向绿色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等发展前景好、融资风险低、资本消耗少的行业,严禁进入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环境敏感型行业或领域。商业银行需严格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从信贷角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保障“减碳”信贷总量供应也是商业银行必须要完成的任务。当前,商业银行应对“减碳”单列信贷计划,确保能够直达“减碳”企业、用于“减碳”领域。商业银行可通过开展并购贷款、银团贷款等债权类融资以及股权类融资业务,帮助环保、新能源等领域的骨干企业实施产业整合,增强规模化、集约化优势,提升行业集中度,优化产业布局,对于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商业银行可在融资规模、利率和期限上给予优惠,并引入投行、保险、PE等机构提供综合性的服务,从而实现“减碳”的目标。

目前,监管部门正在研究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并已经发布了新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在银行间市场推出碳中和债券,建立与双碳目标激励相容的评价机制,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未来将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引导金融机构为具有显著减排效应重点领域提供优惠利率融资。商业银行应抓住机遇,运用政策工具,服务“减碳”目标。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11-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农村金融时报社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京ICP备120066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