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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1年08月02日 > 总第499期 > A2 > 新闻内容
灾后重建 金融机构应因“灾”施策 精准发力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编辑部

【农村金融时报】

汛期以来,河南防汛救灾形势严峻,牵动着每一个国人的心。

灾情就是命令,救灾就是责任。作为支持实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主力军的金融机构,可谓重任在肩,在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过程中,如何拓宽金融服务领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帮助受灾群众、受灾企业恢复生产生活,是摆在面前的课题。

如今,我们看到,在此次抢险救灾中,金融机构用实际行动做出了切实的努力,彰显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级金融机构首先在思想认识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积极应对极端气象灾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全力以赴保障金融基础服务畅通、支持做好防汛抗灾和灾后重建。

为适应防汛救灾需要,银行机构快速启动信贷业务应急通道,开辟金融绿色通道,实现快速审批、快速申报、快速投放,确保救灾应急通道贷款的顺利发放和防汛救灾重要物资供应;在保险支持方面,保险业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开辟理赔绿色通道,启动24小时理赔、多途径报案服务,简化相关流程和手续,做到应赔尽赔、早赔快赔,妥善做好保险理赔服务。

在做好防汛抗灾的同时,针对因灾情造成的信贷逾期或丧失偿还能力的客户,金融机构应及早探索为灾后重建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切实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比如,对受灾群体实行利率优惠和减费让利,对其贷款实行减息或免息,降低受灾企业融资成本,真正为市场主体提供实实在在的优惠,帮助他们平稳渡过难关;对因灾受损严重、出现临时性经营困难,但经营可持续的客户实行无还本续贷,做到不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延缓到期贷款还贷压力;还要适当提高汛情期间逾期记录宽容度,在适当范围内不将其纳入征信不良记录。

针对种植大户、小农户等受灾群体,继续加大惠农贷款的投放力度,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根据其种植规模、受灾程度、生产特点、信誉程度等不同特点,以其需求为出发点,制定差异化匹配扶持政策,给予贷款续贷、增信、延期等支持,真正帮助他们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将洪灾损失将至最低。对受灾严重、交通受阻无法到网点办理业务的乡村人员提供移动办理贷款等必要的金融服务。

保险机构应积极支持灾后恢复生产,有序应对后续保险理赔高峰,并适当稳步地拓展保险覆盖面,发挥保险保障经济、服务民生、稳定社会的基础功能。

另外,在金融产品供给方面,要考虑创新金融产品,为受灾群众提供多元化的信贷选择。比如,针对灾后房屋重建、修缮等,企业重建厂房、新建生产线等方面的流动资金需求,推出专属信贷产品等,有更优惠的利率和更高的额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企业灾后复产提供有力保障。

我们相信,各级金融机构以此次汛情为契机,探索并建立更加便捷高效、科学实用的应急预案机制,一旦险情发生,即可更快更好、最大限度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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