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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1年06月14日 > 总第492期 > B6 > 新闻内容
广西保险行业协会 加强自律工作约束保险销售行为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本报记者 韦秋莹 通讯员 钟智超 李霞 刘广惠

【农村金融时报】

为进一步规范广西人身保险公司合规经营秩序,加强行业自律,严格落实最新监管政策及要求,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分别制定了《2021年度广西人身保险行业自律公约》和《2021年广西保险中介行业自律公约》,并征求辖内20家寿险会员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意见。在其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广西保险业协会以正式文件分别印发给辖区内20家人身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

这两个《自律公约》要求辖区内各人身险会员保险公司和中介保险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执行公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自律公约》涉及各公司内部多个渠道和部门,要求会员公司统一制定《自律公约》的落实方案,组织公司全体内外勤员工学习,以确保切实落实好《自律公约》的各项要求。

据了解,这两个《自律公约》的内容丰富全面,其中《广西人身保险行业自律公约》共119条,《广西保险中介行业自律公约》共37条。具体包括总则、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及相关要求、人身保险销售行为自律事项、保险中介机构销售行为自律事项等。

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蒋永辉指出,当前我国保险市场正在向高质量转型发展,保险消费需求正在升级深化,从业人员作为保险业的重要参与者,直接面对保险消费者从事保险销售、咨询等服务,其素质水平、诚信状况直接关系到保险消费者切身利益,直接影响保险行业形象。因此,必须对保险从业人员实施更加有力、有效的管理,使之更加适应行业发展新要求和老百姓保险消费新需求。

同时,蒋永辉表示,广西保险行业协会此举是立足新时代,审视寿险功能和作用的体现,是寿险业自身发展规律的要求,也是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加强自律工作的一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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