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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1年04月19日 > 总第486期 > B6 > 新闻内容
银保监会 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 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见习记者 李美丽

【农村金融时报】

近日,银保监会按照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工作部署,发布了《关于2021年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优化金融服务供给体系和服务机制、强化关键领域金融产品供给、提升县域金融服务质效、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差异化监管考核等八个方面提出了今年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共涉及二十三项具体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特别提到了要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推动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提升农村地区人身保险发展水平。

具体而言,在农业保险方面,《通知》提出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拓展产粮大县农业大灾保险覆盖面,提高养殖大县的养殖险覆盖面和保障程度,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探索开发收入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新型险种;发展农业基础设施领域的涉农财产保险,为农业机械设备等提供保险保障。

在人身险方面,《通知》提出要发展面向低收入人群的普惠保险;创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养老需求;鼓励发展针对县域居民的健康险业务,扩大健康险在县域地区的覆盖范围,拓展健康险保障内容;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意外险、定期寿险等业务。

围绕构建层次分明、优势互补的服务体系,《通知》鼓励开发适合乡村振兴的商业保险产品,并要求政策性保险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政策,完善产品条款,科学拟定费率,更好发挥保险功能作用。

《通知》还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利用互联网、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开展线上承保理赔工作,提高农业保险的数字化、智能化经营水平。

此外,《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围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领域,加大保险服务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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