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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1年03月29日 > 总第483期 > A3 > 新闻内容
银保监会 加大力度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本报记者 郑源源

【农村金融时报】

近年来,银保监会全力支持乡村振兴,督促银行保险机构持续加大“三农”信贷投放,改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推动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积极发展面向低收入人群的普惠保险,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前,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取得积极进展。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我国涉农贷款余额达到38.95万亿元,比年初增长3.94万亿元,增速11.2%。其中,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7.56万亿元,比年初增长1.14万亿元,增速17.84%,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5.11个百分点,近三年持续高于银行业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和服务覆盖率持续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全国3.02万个乡镇,覆盖率96.68%;基础金融服务覆盖53万个行政村,覆盖率99.96%。

据介绍,银保监会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加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力度,具体包括:加强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监管引领,强化涉农信贷增量增速目标,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加大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考核评估力度,指导加快乡村振兴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明确“三农”金融正向激励措施。

在加强监管引领方面,银保监会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针对“三农”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引领推动银行加大涉农信贷投入力度,做好相关金融服务;协同货币财税政策发挥支农合力,推动实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并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导向适时调整优惠政策覆盖面;对涉农普惠金融领域有关贷款实行免征增值税、减征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

在强化涉农信贷增量增速目标方面,银保监会要求银行单列涉农贷款和普惠型涉农贷款计划,保持同口径涉农贷款和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设置差异化的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考核目标,农业发展银行、大中型商业银行要实现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自身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对普惠型涉农贷款在全部贷款中占比达到一定比例的,在监管上实施差异化考核。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银保监会围绕“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目标,在保持县域网点稳定的基础上,鼓励引导银行到空白乡镇设立营业网点,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基本实现村镇金融服务全覆盖。同时,积极开展农户建档评级工作,持续扩大具有信用评级档案农户规模,夯实农村金融服务信用基础。

银保监会还从涉农贷款增量增速、县域存贷比提升、基础金融服务三个维度,加大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考核评估力度,持续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加大投入。值得注意的是,银保监会还与人民银行共同起草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推进对金融机构“三农”金融服务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的考核评估。

为加快乡村振兴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银保监会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准确对接“三农”差异化、特色化需求,积极创新“三农”专属产品。

具体而言,针对涉农贷款抵押难问题,银保监会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小农户、返乡入乡创业企业信用贷款创新,鼓励金融机构拓展涉农贷款抵质押物范围,推动金融机构稳妥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同时,积极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借助现代互联网技术手段,提高“三农”金融服务质效,降低农村长尾客户服务成本和业务风险。此外,银保监会还指导银行保险机构主动与各级政府部门、龙头企业等开展合作,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涉农金融服务模式。

银保监会还明确了“三农”金融正向激励措施,指导银行提高普惠型涉农贷款不良容忍度,明确提出对普惠型涉农、精准扶贫贷款不良率高于自身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评级和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同时,进一步推动完善涉农贷款尽职免责制度,让银行“敢贷、愿贷、能贷”。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加强监管引领,推进银行保险机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相关内部经营体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改革,合理增加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匹配的中长期信贷供给,拓宽涉农贷款抵质押物范围,畅通风险缓释渠道。同时,尽快出台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引导银行保险机构落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各项政策,完成各项考核目标和任务。此外,还将推动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改善小农户、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农村基础设施金融服务,大力提升县域资金适配性,协同完善财税货币政策支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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