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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0年11月30日 > 总第468期 > B5 > 新闻内容
镇沅县联社以“全国文明单位”为新发展起点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本报记者 余连斌 通讯员 李松

【农村金融时报】

近日,中央文明委公布了《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镇沅县联社党委秉承“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高效廉洁、团结奋进”的“镇沅信合”精神,通过党建引领、提升服务、文化建设、精准扶贫和聚焦主业,深入开展全员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据悉,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开展以来,云南省联社党委、普洱办事处党组和镇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创建工作作了精心指导和安排。镇沅县联社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划,印发实施意见和目标责任清单,形成“领导重视、全员参与、齐抓共建、务求实效”的创建工作格局。全社上下思想统一,把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作为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的有力抓手,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镇沅县联社主要负责人表示,该联社将以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把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转化为推进各项业务发展的动力,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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