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魏再晨
【农村金融时报】
近期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
在日前举行的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表示,货币是公共产品,服务社会所有群体,应该为包括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在内的所有老百姓提供普惠性的、使用方便的、数字化的央行货币。央行一直在研发适合这部分群体使用的数字人民币产品。
穆长春介绍,数字人民币是由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和硬币等价,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支持可控匿名。
这个定义说明,数字人民币是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和纸钞、硬币等价。
为什么央行要推动发行数字人民币?穆长春解释,这是出于科技进步带来的新需求。
随着技术进步,需求推动,法定货币的形态逐步从实物形态向数字形态演进。而从历史经验来看,每一次技术进步都会催生私铸和官定货币的博弈。近几年,比特币和Libra等全球性稳定币也在试图发挥货币的职能,这引发了新一轮私铸和法定货币的博弈。
穆长春认为,这些加密资产以去中心化的方式来处理支付交易,会侵蚀国家的货币主权,这也使现钞的数字化压力越来越大。
移动支付的风险也是推动数字货币问世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为移动支付的普及,大家似乎已经享受到高度数字化的支付体验。然而,已经成为系统重要性金融基础设施的移动支付,一旦出现任何风险,比如财务风险或操作风险,都会对老百姓的生活产生巨大影响,威胁金融稳定。因此,央行需要通过推出数字人民币,化解这类风险。
另外,虽然目前现金使用量下降,但是绝对量还在增长。这说明,零售环节的法定货币数字化供给并未跟上需求变化。
特别是在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金融服务覆盖不足,公众对于现金依赖度比较高。对于数字弱势群体,比如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排斥使用智能终端的人,电子支付的发展不仅没有提高金融的包容性,反而出现了金融排斥现象。
“货币本来就是一个公共产品,是为社会所有群体来服务的,应该为包括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在内的所有老百姓提供普惠性的、使用方便的、数字化的央行货币。”穆长春强调,数字货币要确保广泛可得。在实物现金流通中,所有的商业银行都可以面对公众提供人民币的服务,所有的公众都可以方便地获得和使用现钞。
他还透露,央行一直在研发适合老年人和排斥使用智能终端这部分群体使用的数字人民币产品。他也提出,运营机构应开发自己的特色功能,提供更丰富的支付和金融产品。
穆长春还明确,只要老百姓有使用纸钞的需求,人民银行就不会停止纸钞的供应,“数字人民币的发行不是靠行政强制来实现的,而是应该以市场化的方式来进行,也就是说,老百姓需要兑换多少,我们就发行多少。”他认为,在可预见的将来,数字人民币和纸钞将长期并存。
此外,关于假币屡禁不止的问题,以及,市场上已经出现了假冒的数字人民币钱包。穆长春表示,在数字人民币时代,要降低防伪的成本,需要统筹建设数字人民币的钱包生态,以便于老百姓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