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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0年10月19日 > 总第462期 > A7 > 新闻内容
如何让农村沉睡的资产资源焕发生机?
吉林省启动梨树县农村产权交易试点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见习记者 李新艳

【农村金融时报】

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稳步推进,盘活有效闲置资源资产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近日,吉林省在四平市梨树县召开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试点启动工作会议,并为“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梨树县服务中心”揭牌。

吉林省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省,也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省,在推进改革中,如何处置农村闲置资源资产,使其实现增值,成为新农村建设的要素资源。同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存在信息不畅、私下交易双方权益难以保障、资源资产尚未得到有效整合等问题。

吉林省创新思路、大胆变革,由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组织筹建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并在吉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县梨树县开展农村产权交易试点。

“吉林是农业大省,农村资源丰富,优势在农业,亮点在农村,出路在农民。做足“三农”大文章、建设好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既是我省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落实总书记来吉林考察调研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吉林省金融局副局长宋建军说。

经过前期反复考察学习、调研论证、规划设计,2020年2月,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经吉林省政府批准成立,成为该省唯一具有农村产权交易牌照的省级交易机构。

该公司按照交易规则、交易鉴证、服务标准、交割结算、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六统一”要求,与农村金融基础服务支柱、物权增信支柱、信用信息支柱有机配合,形成“三支柱一市场”农村新型普惠融资服务体系,推动农村资源资产进入市场流转交易,实现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市场化配置,唤醒农村沉睡的资源资产,使农村经济发展焕发新的生机、催生新的动力。

目前,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主要有8大类52个品种,涵盖了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房屋和宅基地、耕地、农牧渔场等方面。为保证农村产权交易的公平与公正、规范与合法,保证每一笔交易都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交易双方权益受到保障,在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农业农村厅等厅局指导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研究起草了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登记托管管理办法和相关交易规则、操作细则等3大类23项交易制度和58个标准业务文本,交易规则和办法正在报备中。

“全省统一交易系统9月上线,未来将打造全线、全时、全省统一的、跨地域和智能化交易管理的系统平台。”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玉红介绍,“基本原则是政府定调,市场主导,发挥省级核心作用,提升平台服务功能,有效提高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为吉林省农村金改和乡村振兴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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