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魏再晨
【农村金融时报】
近段时间,围绕农信改革的话题,各方议论不断。特别是省联社改革的几种路径,更是关注焦点。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在首届中国金融四十人“曲江论坛”上表示,我国不缺大银行,农信社改革一定要保持县域法人地位的稳定。
孙天琦透露,目前已有不少省份上报了农信社改革方案。有的方案通过把全省“拉直”,搞“超级农商行”。其中又可具体分成两种模式,一种是保持县域法人地位稳定,省级机构对县域法人参股控股;有的省上报的方案只保留省级农商行,县域法人变为省级农商行的分支机构。
孙天琦以实例说明,全省“超级农商行”势必导致县域“三农”、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减弱。
“某一个地方,全市搞了一个农商行,原来县里的那些农商行都变成支行了。这些支行的存贷比甚至低于国有商业银行在这些县的存贷比。”孙天琦说,尽管该行支农支小力度降低,但高管非常满意,因为银行规模大了,可以参与到地方政府推动的各类大型项目中,但地方政府推动的项目主要在城区,农商行的金融资源也就更多投向城区,必然会削弱县域支农支小力度。
孙天琦还谈到了西部地区中小银行风险化解问题。他介绍,央行上半年评级结果显示,西部地区高风险中小银行数量与西部所有中小银行数量的比重高于全国同类比重,西部高风险中小银行资产规模与西部所有中小银行总资产规模的比重也高于全国同类比重。西部的两项指标都比全国的指标高约4个百分点。
因此,在这一轮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中,化解西部地区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也是一项重要任务。
对此,孙天琦表示,地方政府必须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集中有限资源,攻坚重点风险点,不“撒胡椒面”,不避重就轻。
二是化解风险过程中,老股东必须承担责任。
三是地方政府要拿出真金白银,资金不足可以请求中央支持,也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筹集资金。
四是要完善公司治理,杜绝“坏股东”,避免银行“被掏空”。
五是提高监管有效性,处置风险过程中,地方政府必须负起属地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