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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0年08月17日 > 总第455期 > A8 > 新闻内容
助企渡难关 银行要警惕钻空子行为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田忠华

【农村金融时报】

新冠肺炎疫情,使一些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困难,有些企业甚至面临破产。为此,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明确指出金融助力复工复产,对企业“不压贷、不抽贷、不断贷”、降低贷款利率等,为企业融资提供诸多便利。但有些企业投机取巧,恶意逃避银行债务,这种行为是故意把难题转嫁给银行,是一种恶意的债务逃避行为。

地方政府和银行对企业提供支持的同时,也要严防“某些债务人”甩“包袱”。

一是要宣传到位。地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和银行,要宣传好国家和相关管理部门出台的助力复工复产的金融政策。让客户了解到,优惠政策不是福利,不是救济金,贷款需要按期还款,并懂得讲诚信的重要性。

二是政策执行到位。为防止个别企业钻助力复工复产政策的空子,在政策执行上要严把政策落实关。一方面,要把信贷资金用在刀刃上,把资金用于真正复工复产流动资金暂时短缺的企业。在贷款投放过程中,要严格审查被扶持企业的条件和资格,既要严格落实国家的优惠政策,又不能让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钻空子,更不能让想投机取巧的企业占便宜,信贷资金要真正投放到确实因为疫情导致暂时资金困难的优质企业。另一方面,对疫情发生前已面临破产,经营困难,资金支持后,有可能用于偿还以往债务等不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支持,以免由于企业贷款后,不严格执行贷款用途,挪作他用,增加信贷投放风险,将风险转嫁给银行。

三是监督、管理、处罚要到位。落实好政策的关键在于监督管理和惩戒:首先,银行对于助力复工复产贷款,要设立专用科目,企业也要建立专用账户管理,便于后期的管理和监督。其次,地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和银行要建立助力复工复产金融政策落实督导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检查支持企业资金的使用情况,对挤占挪用助力复工复产信贷资金的,由银行负责限期追回所贷资金,企业和法人要纳入诚信黑名单管理,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对于涉嫌违法行为的,对相关责任人要通过司法程序对其实行制裁。最后,对于破产企业重组、改头换面重新开张的企业,相关部门要明确自己的责任,打消侥幸心理。

四是在降低成本上做文章。企业在得到金融扶持复工复产的信贷资金后,要精打细算,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困难。

五是联手打击赖债行为。一方面,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金融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不当行为,建立电子邮箱、信箱、电话等便民的举报渠道,形成行业管理和社会监督共同督导的金融行业规范网,打造规范化的优质金融服务体系。另一方面,要打击诬告、陷害金融从业人员的行为。对于信贷人员催收贷款过程中,恶语对待工作人员,且利用国家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政策,恶人先告状,通过向行业管理部门、市长热线举报等方式,影响信贷人员贷款业务催收工作等行为,也应给予严厉的制裁。强制收回贷款,纳入诚信黑名单管理,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依法维护金融消费者和银行从业人员的权利,严防不法客户利用国家给予的权利乱作为、瞎作为、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实现金融消费者和金融从业者双方的权益不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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