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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0年07月06日 > 总第449期 > A3 > 新闻内容
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通过顶层设计让金融资源流向扶贫领域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本报记者 魏再晨

【农村金融时报】

人民银行肩负着全国金融精准扶贫、中央金融单位定点扶贫“双牵头”职责,同时承担着定点帮扶陕西省宜君县和印台区,以及全国近2000个贫困村的任务。

近日,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撰文,阐述了人民银行在全国金融扶贫上的思考和实践。

“我们的核心思考是,在单纯依靠财政资金和社会保障体系不足以解决当前贫困地区问题的情况下,需要通过顶层设计,建立一套高效运转的金融制度体系,把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市场经济独特价值结合起来,让金融资源流向最迫切、最需要的扶贫领域,而不是仅仅依靠金融市场逻辑,让金融资金流向出价最高的地方。”刘国强介绍,人民银行从三方面入手,建立一套系统化制度体系,让逻辑上依赖市场配置的金融资源,主动流向最需要资金的脱贫攻坚领域。

在实践中,人民银行构建了多层次金融扶贫组织体系,让金融扶贫开发“有人干”。积极推动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市场化金融机构合力参与脱贫攻坚,各尽其责。

具体而言,人民银行指导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设立“扶贫金融事业部”,推动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普惠金融事业部”“三农金融事业部”,推动证券、保险行业成立扶贫工作部,打造专业化金融扶贫体系。

与此同时,人民银行引导中小金融机构强化支农市场定位,优化县域基层网点设置,推动83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16.63万个行政村实现专业化金融扶贫机构全覆盖,持续发挥农村金融服务脱贫攻坚主力军作用。

近年来,人民银行相继出台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金融助推脱贫攻坚、金融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等10余项政策,明确金融支持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和工作目标,建立精准对接融资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深度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等脱贫攻坚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全力推动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到村到户到人。

在货币政策工具方面,人民银行发挥宏观审慎评估作用,实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创设扶贫再贷款,设立针对深度贫困地区的专项扶贫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对“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缩短融资传导链条,提高贫困地区小微企业融资的“直达性”。

人民银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增加服务供给。例如,创设发行扶贫金融债,为地方易地扶贫搬迁等提供专项融资支持;推动保险机构因地制宜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推广“保险+期货”模式,扩大贫困地区涉农保险保障范围。

截至2019年末,人民银行发放扶贫再贷款5867亿元;全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已脱贫人口贷款余额7139亿元,较2015年末年均增长24.43%,惠及2013万贫困人口;产业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41万亿元,较2015年末年均增长35.94%。

在此基础上,人民银行完善立体化金融扶贫保障体系,开发完善金融精准扶贫信息系统,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基础信息和金融扶贫信息的精准对接;建立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专项统计制度,按照精准穿透原则,对全国金融精准扶贫贷款进行统计;开展金融精准扶贫政策效果评估,推动金融精准扶贫政策落地见效。

针对不同主体的资金需求,人民银行加大了产业扶贫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等政策实施力度,规范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积极推广仓单、订单质押等产业链金融,帮助贫困地区培育和发展扶贫产业。

此外,人民银行还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扶贫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拓宽贫困地区企业融资渠道;推动国家和地方建立融资担保基金公司等各级融资担保机构,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扶贫融资担保及风险补偿缓释体制机制,促进金融扶贫政策常态化、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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