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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0年05月18日 > 总第443期 > B7 > 新闻内容
推广活体抵押贷款需多方合力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陈英超 刘洋

【农村金融时报】

养殖业者由于缺乏传统抵押物作为担保,造成贷款难的问题长期存在。未来伴随着养殖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将更加迫切,现有金融机构的贷款供给尚不能充分满足其资金需求,应有新的融资担保方式满足市场需求。为开拓农村区域的金融市场,更有效的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国家颁布《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惠农金融政策,其中特别提到圈舍和活体畜禽抵押、动产质押、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农业保单融资等信贷业务,形成多元化的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这为活体抵押贷款奠定了政策基础。

当前,活体抵押贷款融资模式有如下制约因素。

一是抵押物在养殖经营环节的风险高。与其他行业相比,养殖业有其自身的特点,养殖活体风险大、易受自然灾害以及动物疫情影响等特征,客观上使养殖环节的经营面临更多的不确定因素。其中作为抵押物的活体一旦发生地区性的疫情,如猪、牛等在某一地区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致病或死亡,都会对活体牲畜的价值造成减值甚至失去价值,包括自然灾害,出现牲畜丢失等情况,金融机构和养殖户都将面临较大的损失。同时随着养殖规模的扩大,相应而来的粪便、污水等养殖废弃物产生量也有所增加,导致了环境承载压力增大,养殖污染等问题,国家环保要求的不断升级,形成规模的养殖场可能面临关闭或搬迁至其他养殖区的风险,同样对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由于活体牲畜抵押存在较大的养殖风险和市场风险,导致金融机构对活体牲畜抵押贷款持谨慎态度,目前很多地方仅受理部分活体作为抵押物,尚未对其他养殖品种开办此类业务。

二是活体抵押贷款的风险防控体系不完善。养殖业自身的风险较大,需要通过多渠道的保障体系来分担其风险。目前我国许多省市正在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虽然能够达到防范风险、补偿损失的功能,但由于该业务在农村地区的普及率有限,保险覆盖面积不广,多数还停留在由政府贴息层面进行政策推广,而与之相关的农业保险制度还未完善,贷款银行的风险仍然无法有效分散。区域性的担保机构担保资金规模有限,担保能力不强,也不能全面覆盖到风险水平较高的养殖业。在没有足够的保险覆盖和保障机制的情况下,金融机构的贷款投放积极性将打折,进而对活体抵押贷款采取更加谨慎的态度,使得养殖户融资更为困难。

三是活体抵押养殖贷款的价值评估体系缺乏准则指引。因为抵押牲畜的品种不同以及抵押时点的市场供求关系、季节等多重因素影响,抵押值均会出现差异,信贷人员可能对牲畜的实际价值无法做出准确评估,须由相关专业人士根据市场价格因素并且结合抵押牲畜的品种、规格进行综合评估,而目前多数地方缺乏专业的活体牲畜价值评估机构及评估标准,并且评估人员在实际评估操作过程中对一些评估参数的选择往往根据经验判断,没有明确的科学依据,导致其评估结果也存在主观性的偏差。而相应动物活体价值资产评估的国家正式法律法规文件还没有出台,不能够对价值评估环节做出准确的指引。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对动物活体资产抵押价值评估的规范性。因此,金融机构在进行活体抵押贷款时很难准确评估活体牲畜的抵押价值,为保守起见,一般采取较低的抵押率,甚至要求养殖户提供附加担保,致使养殖户所获得的贷款额度减少,难度增加。

四是抵押物存在私下交易风险,造成抵押却“押”不住。目前,业务规模的拓展关键还是风险,其中一个风险就是抵押物如何真正能够被“押”住,肉牛目前交易环节有防疫部门把控,基本能够“押”住,生猪交易环节防疫没有肉牛严格,所以暂时还无法保证抵押物真正“押”住,其他如鸡、鱼等交易基本没有职能部门把控,所以即使抵押也是“押”不住,因为金融机构不可能24小时看着抵押物,养殖业者不经抵押银行同意私下交易是有可能的。

推广活体抵押贷款融资应借助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产权交易市场等形成多方合力。

首先,地方政府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发挥导向作用,为养殖户与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提供有效对接的平台,帮助借贷双方完成权利确认工作;二是提供制度保障,出台对养殖业的信贷支持、保险、担保等制度,为活体资产抵押融资提供基础保障;三是建立活体资产抵押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这样可以帮助涉农金融机构防范抵押物贬损风险,分散信贷风险。除此之外,还可以在有条件的地区主导建立政策性农牧业担保机构,为生物资产融资提供保障。

其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成为活体资产交易的必须环节。如何实现对活体资产的交易环节把控,这里面最需要的是代表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到交易环节,通过抵押登记等方式,或者在检疫手续等环节把控,为贷款银行控制住活体资产的交易,确保贷款银行风险得到控制。

最后,应采用合理价值评估标准,更好地核定抵押价值。在进行活体抵押物价值评估方法的选取方面,一定要保证公平合理,在考虑市场因素的前提下必须做到评估价值准确,因为不同种类、不同地区、不同季节、不同年龄的活体牲畜,其自身的价值也不同,适用的评估方法也应有所区别,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遵循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这三种评估模式相结合的生物资产的评估方法,必要时变换指标,寻求合适的评估模型,确保评估出的结果误差最小,确保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应建立完善的活体产权交易市场。为有效推行活体资产抵押贷款工作,应建立完善的活体产权交易市场。活体抵押融资过程实质上是一个资产的产权交易过程,产权交易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产权流动和交易的场所。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活体交易市场体系。为了使融资资本更好的流通,完善活体产权交易市场非常重要。除此之外,还要努力组建和培育农业龙头公司,打造科技含量高、产业开发能力强的“主导产业”,提高畜牧业经营组织的融资能力。

活体抵押贷款以创新的融资方式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养殖户贷款难的困境,还可以充分利用活体牲畜这种资本要素使其参与到养殖业经济运转过程中,扩大本地区畜牧养殖业的发展规模。虽然活体抵押融资具有诸多积极作用,但在现实中,活体牲畜抵押融资也仅限于部分贷款试点地区,而且融资业务还不够广泛,要摸索发展的道路还很长,需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养殖业者、金融机构共同积极发挥各自作用,使养殖的活体真正活起来,实现养殖业与金融业共同发展。

作者单位:人民银行辽中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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