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魏再晨
【农村金融时报】
小贷公司是地方金融组织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疫情防控中,为了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不少省市出台政策,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支持疫情防控,服务实体经济。
这其中,最为重磅的政策当属杠杆率的放宽。不过,必须注意的是,杠杆率的放宽是有前提条件的:只在疫情防控期间有效、只对部分小额贷款公司有效、需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
广东地方金融监管局于2月17日发文,各项监管指标优良、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小额贷款公司,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其融资余额可提升为不超过净资产的5倍。
无独有偶,4天后,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也发文,对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各项监管指标优良的小额贷款公司,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其融资余额可放宽至不超过净资产的5倍。山东明确要求,新增融资60%以上应用于支持防疫物资生产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恢复生产。
在此前,粤、鲁两省对小贷公司的杠杆率要求,分别为最高至资本净额的100%和不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较之前的规定,此次临时调整的提升幅度比较大。
两省的新政策中,都详细说明了5倍杠杆的分配:通过银行、法人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方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2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ABS)等标准化融资工具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倍。
尽管只是限期政策,但这两省提出的ABS等途径融入资金的政策放宽,依旧是小贷公司的重要利好。在此前,这类融资途径被严格管制着。
2017年12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曾明确,小贷公司以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名义融入的资金应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融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暂按当地现行比例规定执行。
这份文件特别强调,各地不得进一步放宽或变相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的比例规定。
山东政策出台不到一个月后,青岛城投集团所属青岛城乡建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发布消息称,于3月17日成功发行3亿元ABS,募集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和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企业的生产经营及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复工复产。记者注意到,该公司称,这是山东省小贷行业首单ABS。
此外,重庆、深圳、北京等地也纷纷调高了将小贷公司的杠杆率上限,重庆并未明确上限,北京和深圳则提高到3倍和5倍。不过,和广东、山东一样,这些城市的规则放宽也有同样的前提:仅在疫情防控期间、必须支持复工复产、经过批准方可。
多年来,小贷公司的杠杆率由各地金融监管部门确定,但均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例如,在此次调整前,北京的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且不能采取ABS等方式融资。
业界普遍反映,这不利于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等的支持力度。而在,疫情防控期间,杠杆率带来的限制也被进一步放大。中国小额信贷联盟近期举行的一次线上研讨会中,多位发言嘉宾都呼吁,疫情中,小贷公司面临较大冲击,应尽快放宽对小贷公司的杠杆率限制。
但疫情暴露的短板问题还不止于此。不少从业人员表示,疫情中,小贷公司自身的业务、金融科技水平等不足问题都加速暴露出来。考虑到银行在不断加大小微贷款占比,小贷公司应加快转型步伐。
江苏兀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嵇少峰认为,存量的小微信贷机构中,不少机构的业务和信贷产品不可持续,必须想办法突围,不能固守已有的业务,也不能简单化地复制IPC的微贷业务,每家小贷公司都应该针对自己的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
中国社科院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孙同全则表示,小贷公司必须不断提升线上金融服务的能力。金融科技建设成本和维护成本高,制约小贷公司发展线上金融服务。随着金融科技服务平台共享业务的拓展,这种情况或将发生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