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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0年02月24日 > 总第432期 > A7 > 新闻内容
由“保成本”向“保收入”不断探索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本报记者 郑源源

【农村金融时报】

作为我国三大主粮,稻谷、小麦以及玉米的生产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在“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部分中再次提出要“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

“目前,我国大宗作物农业保险主要还是‘成本保险’,保险金额只覆盖了直接物化成本,大概占其收入的40%,保障水平远低于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农险保障水平。”中国人寿财险农村业务部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保障程度低,风险分散相对有限,特别是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利于调动农户的投保积极性,也不利于保护农户的种粮积极性,影响到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地以及粮食生产。因此,我国首先选择和粮食生产安全最为密切的三大主粮作为试点品种。”

实际上,近年来,我国在推动农业保险转型升级、保障农户种粮积极性方面不断探索。

2017年-2018年,财政部适应农户的需求,在13个粮食主产省的200个产粮大县开始了三大主粮“大灾保险”的试点,保障水平覆盖种子、化肥等直接物化成本和地租成本。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当年8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共同印发《关于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增加劳动力成本至覆盖全部农业生产成本或直接开展收入保险。

《通知》明确,从2018年开始,用3年时间,在内蒙古、辽宁、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个省区份,每个省区份选择4个产粮大县,面向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开展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其中,山东、河南各选择4个小麦主产县开展完全成本保险试点。

与现行农业保险主要保障物化成本不同,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额包含物质与服务费用、人工成本和土地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收入保险的保额体现农产品价格和产量,不仅包含传统农作物种植保险的相关保险责任,同时还增加了因市场波动因素导致价格下降的补偿机制。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湖北省试点县市每亩水稻的保额为1100元,费率为6%,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农户分担比例为4:3:3,农户每亩只需交纳不到20元保费,较以往的政策性水稻保险每亩400元的理赔额大幅增加。安徽省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试点的保额为1000元/亩。河南省小麦完全成本保险试点的保额也由447元/亩提高至900元/亩。

2020年是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的最后一年,试点的成果和未来发展趋势也备受瞩目。

河北经贸大学教授冯文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还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难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比较困难,一是政府的保费补贴能力有限,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的保障水平相对提高很多,会加大政府的保费补贴负担;二是保险公司开展收入保险存在费率精算的问题;三是收入保险中涉及价格风险,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较大。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我国农产品价格发布机制不完善,较难动态监控或收集价格数据,理赔难度较大,建议现阶段发展以目标价格进行赔付的收入保险为主。冯文丽也指出,相对收入保险来说,开展完全成本保险难度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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